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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是在基于家族企业中利益集团博弈的整合性视角下分析了家族企业管理模式的变迁。
现有的对家族企业管理模式进行探讨的文献并没有深入分析家族企业管理模式演变的制度动力问题,从而使其理论演绎也就不自觉地陷入主流文献设定的各种理论框架中。事实上,各种对家族企业管理模式及其变迁路径的混杂界定在不同的情景下是有理论和现实基础的,但之所以出现如此多的界定方法,缺乏统一的概念基础,是因为家族企业和家族企业管理模式的研究正如托马斯·库恩所提出的概念一样处于“前范式”阶段。其研究的内容丰富,但缺乏一致同意的核心问题,更缺乏一个普遍认同的理论框架。因此,我们需要引入新的概念性框架来重构家族企业管理模式及其变迁理论,并在实证层面上验证这一理论框架。
将利益集团本身看作一个理性的经济主体,由此在同家族企业中的其他利益集团进行博弈。换言之,我们将利益集团的博弈当成家族企业管理模式变迁的内生力量,利益集团自身的行为,以及相互之间的博弈结果,导致了管理模式变迁不同阶段的特征。在相关集团博弈的过程中,各个利益集团具有不同的议价能力,其中,作为生产要素的利益集团在生产中的相对重要性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该利益集团的议价能力。在此基础上,我们在理论层面上重构了家族企业管理模式及其变迁路径。
家族企业的管理模式表现为一个组织均衡,而这种组织均衡是通过各个利益集团之间的博弈而得到的,这种博弈所形成的组织结果是,具有较大讨价还价能力(控制权)的利益集团将有着对本集团更有利的利益格局。随着家族企业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的改变,家族企业中各个利益集团的谈判地位也将发生变化,这将导致家族企业特定管理模式从制度有效转变为制度无效。在这种情况下,家族企业管理模式就有着进行变迁的可能。相关各利益集团会依据自己的谈判力进行讨价还价,由于认知系统改变,引起博弈,从而形成一种新的组织均衡意义上的管理模式。
制度的变迁与创新过程通常表现为一种新的制度安排逐步代替旧的制度安排、一种新的行为规则逐步取代旧的行为规则的博弈过程。在这一博弈过程中,首先遇到的问题是要令人信服地解释,为什么新的制度安排必须或必然要代替旧的制度安排,为什么新的行为规则必须或必然要代替旧的行为规则。给出了家族企业管理管理模式变迁的制度根源、制度动力与制度表征。制度根源是各利益集团在生产中的相对重要性;制度动力是家族企业中各利益集团之间的博弈;制度表征是不同的认知系统和组织章程。
在家族企业的管理模式变迁中,不同的管理模式呈现出不同的特征。家族主导下的管理模式呈现出股权结构、控制权集中的特征;共同主导的管理模式呈现出股权结构相对分散,控制权为各个利益集团所共同所有的特征;专业化主导的管理模式呈现出股权社会化,控制权集中在物质资本利益集团和人力资本利益集团手中,并且企业由职业经理来管理。
通过调查问卷与访谈相结合的方式对理论部分进行了具体的实证分析。作为对家族企业内部利益集团博弈的实证,主要进行了家族企业制度创新障碍的检验和家族企业内部权力博弈的检验;作为对家族企业管理模式变迁的实证,基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了实证检验:基于企业的法律形态的实证检验、基于内部管理岗位开放顺序的实证检验、基于控制权转移的实证检验、基于多指标与多群组考察的实证检验。实证所表明的结果与理论分析绝大部分是相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