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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城乡收入差距拉大、贫富悬殊似乎是每个国家都必须经历的。在中国,还有着由股权结构不同、所有制形态不同带来的员工之间同工不同酬的现象。虽然在中国近三十年的发展中,经历了改革开放、股权改革、发展农村等一系列的政策,但贫富差距加大、城乡二元化等问题依然存在甚至更加严重。以大学生择业为例,是选择去乡镇还是城市,是当公务员还是去企业,是去国企还是去私企,这些都是每一个毕业生要慎重考虑的。那么,这些制度性因素对个人福利的影响究竟有多大。生活在城市是否就一定比生活在农村拥有更多的福利和幸福感。去国企工作是否就胜过去私企。本研究就是以国内外关于制度性因素以及福利的理论与文献为基础,以中国社会综合调查所选取的28个省、直辖市的10000个城市和乡村居民为对象,从三个角度即城市和农村、非营利组织和营利组织、国企和私企这三个角度来探讨制度性因素对于个人福利的影响,从而发掘是否真正由于制度性原因造成了人的客观生活条件和幸福感的差距。研究结果表明,不同制度组织下的人在客观福利及幸福感方面都有很大的不同。城市居民在客观物质福利上好于农村居民,在满意度和幸福感上弱于农村居民;非营利组织员工在客观物质福利上和满意度、幸福感上都好于营利组织员工;而国企和私企之间员工福利和幸福感差别不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