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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收购作为企业间并购的一种方式,为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企业并购广泛采用。要约收购有利于提高并购效率,保护目标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要约收购也受到中国市场各界人士的关注。
然而,受资本市场不发达等因素的限制,要约收购这一并购形式在我国至今仍未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中国证券市场要约收购大多停留在理论分析的层面上,从2003年6月中国第一起要约收购案——南钢股份收购案开始至今,仅出现一例主动型要约收购——山东临工要约收购案。南钢股份收购案标志着中国要约收购从理论进入实践阶段,而山东临工收购案则说明中国的要约收购已开始发挥其作为有效并购方式应具备的积极的市场意义。尽管目前发生的要约收购案例仍存在一些问题,但已能为研究上市公司要约收购提供范例。
该文以前人对要约收购的立法研究为基础,查阅并分析国内外要约收购案例,采用分析比较的方法,就英美等国要约收购发展和目前中国要约收购情况进行对比研究,发现中国上市公司要约收购存在的各种缺陷,包括制度性缺陷,并整理出相应的建议,以期为我国资本市场要约收购的发展尽绵薄之力。
全文共分六章。
第一章从公司并购开始引出要约收购的概念及界定。
第二章分析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的产生条件。
第三章介绍有关要约收购财富效应的相关理论。
第四章对国内外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的立法进行比较。
第五章分析比较国内外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的行为。
第六章分析我国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的缺陷,并提出促进我国上市公司要约收购健康发展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