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年来,随着财政收入规模的逐步扩大和公共财政框架的确立,我国财政管理已进入了一个以支出管理为重点的新阶段,解决支出效率较低的问题将是其核心内容,而“追踪问效”是财政支出管理改革的重要环节,是加强财政支出监管的重要手段。本文对公安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力求为建立财政支出的“追踪问效”制度奠定坚实基础。
本文在对公安支出绩效评价进行了实证分析,主要研究工作如下:
首先,界定了公安支出效绩的含义。公安局作为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代表了政府形象,负有治安管理和交通管理两项基本职能。公安属于纯公共产品,是构建和谐社会,保证人民安居乐业的第一道防线,政府必须全额保障公安部门的支出。但是,全额保障不等于“要多少,给多少”,公安支出也属于公共资源,同样受资源配置效率递减规律支配,因此,政府在公安拨款上必须讲求效率。
其次,设计了公安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公安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就是运用公众评价法、因素分析法、比较法等评价方法,以效益、效率和效果为目标,以公安支出行为的成本效益分析为核心,对公安基本情况、公安支出投入的总量、公安产出与业绩、社会评价等方面进行科学、客观、全面的衡量、比较和综合评价。
最后,通过绩效评价,不仅有利于摸清公安部门的“家底”,总结治安建设的经验,建立公安业绩观念,而且有利于引导公安部门将工作重点由“过程管理”转向以业绩为主的“结果导向管理”,为人民提供更好的公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