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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施行以来,招投标因其公开、公平、公正的特性在很多工程、商品或服务的交易过程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招投标事业对于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节约国家投资、提高项目的效益和质量、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预防商业贿赂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国民经济发展的各个领域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随着招投标市场快速发展,招投标领域制度建设的滞后开始显现,出现了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评标行为不公正、行政干预招投标活动等问题,社会各界反应十分强烈。这些问题如果不解决,不仅会从根本上动摇招标投标制度在保障公平竞争、促进择优劣汰方面的功能,而且对党风廉政建设也将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多次强调完善政策措施,堵塞制度漏洞,从根本上解决突出问题。 随着招投标业务的不断深入开展和电子信息技术的不断成熟,电子商务系统和相关软件逐渐在招投标领域得到应用,并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通过将互联网信息技术与传统招投标业务流程相结合,搭建出更加便捷、高效、透明的电子化招投标系统,是目前的大势所趋,也是解决上述诸多问题的一个有效途径。 本文先对电子招投标相关概念进行界定,对电子招投标的相关理论和国内外实践进行阐述,分析传统模式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和电子招投标的优势,然后对我国部分省市电子招投标发展的现状开展具体调查、分析,总结我国电子招投标不同的类别和特点。综合运用文献研究、实地调查、经验总结、深度访谈等方法,对我国电子招投标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做了比较深入的研究和分析。 本论文在借鉴国内外电子招投标现有研究和实践成果的基础上,以四川、赣州、南京等省市电子招投标建设模式为例,介绍我国电子招投标的发展现状,重点结合濮阳市电子招投标发展所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分析目前我国电子招投标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初步探讨我国发展应用电子招投标的对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