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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对教育公平的内涵、特征以及其社会功能的诠释,在对中国传统教育公平思想进行理论挖掘和梳理的基础上,针对中国教育公平问题的现状进行客观、科学的理论分析,揭示教育公平问题的特殊性及其以“机会公平”为内核的“底线公平”,尝试着运用道德的伦理尺度来构建一种可行的教育公平机制,满足现代社会及个人发展的需求。 本文围绕“教育公平问题的伦理研究”这一课题,分四部分具体展丌研究。 第一部分,作为研究的起点,首先对有关公平、教育公平的内涵、特点、伦理意蕴等基本理论进行了诠释,为后面的研究提供了理论基础和铺挚。 首先,从教育社会学、教育法学、教育经济学和教育伦理学四个维度和层面分析了教育公平的内涵。基于公平是人际间利益关系的反映、度量和评价,在综合了其它对教育公平的内涵进行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本文把教育公平界定为:一定社会给予全体社会成员自由、平等地选择和分享当时、当地各层次公共教育资源的一种教育发展状态,即:实现教育利益分配的公平化。由于教育利益分配并不是直接体现为金钱、物质、权力、地位的分配,更多的是表现为个人身心的发展权利、发展机会、发展条件的分配和发展水平与资格的认定。所以,教育利益具有阶段性特征,并且这种特殊的利益是不均衡地分布于教育的起点、过程和结果当中。 教育公平的基本伦理特征表现为最大限度地体现了人性,倡导了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从而奠定了人类社会的伦理根基,并且有利于社会利益的均衡分配,对于社会中的诸多弱势群体无疑是自己改变命运的唯一希望。社会地位越低下,教育公平的伦理要求就越突出。 对于西方学者的理论研究,国内学者都已经做了大量研究,在此不多涉猎;而对于中国传统教育公平思想的研究却是有待深入。实际上,中国古代的先哲们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创造了极富道德价值的教育思想和教育行为,形成了许多独具的特点和优良的传统,构成了我国教育伦理思想发展的深厚根基。许多具有普世意义的教育伦理思想都已经成为我国文化宝库中的珍贵财富,其中不乏体现着先人对公平教育的探索和追求的足迹。孔子的“因材施教”、“有教无类”,墨子的“学必量力’,,孟子的“教亦多术’,,《学记》中的 “教学相长”、“长善救失”以及“科举选才”、“书院制度”的制度创新等都是中国传统教育公平思想的典范,是对公平教育追求和呐喊的先声。 纵观历史,教育公平的思想蕴含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一育的方方面面,这里我们都进行了简要的概括和梳理。 第二部分,从社会现实的角度,客观分析中国的教育公平问题的现状以及成因,凸显了教育公平问题研究的重要现实意义。 在中国,由于诸多主、客观因素,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异化现象最为明显。在古代,我国教育公平问题在理论研究方面是丰厚的,但是实践中却都存在着严重缺陷;在现代,对传统理论的研究缺乏基本的继承和挖掘,外来理论的嫁接痕迹又十分明显,并且缺乏本土化的研究转化,因此在实践上质量滑坡严重,以至于导致了悬殊的地域性差别、失控的城乡性差别、泛化的等级性差别以及病态的性别差异和民族性差别。 诱发公平异化现象的原因主要表现为教育体制的垄断、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公、教育腐败的恶意侵害、教育决策失误和实际操作不力等,社会伦理道德水准的降低和伦理传统的丧失是导致教育不公的社会深层原因。因此有必要重视传统文化的主体地位。 第三部分,从教育公平的伦理内涵入手剖析了现实社会对教育公平的多元需求。为下文建构合理的实施策略提供了依据。 从政策性公平的追求、质量上的公平追求和道德性公平的追求三个方面,系统阐述了现代社会,不同社会阶层、社会群体中人们对教育公平的多元需求,既有共性也有差异。这些特点也同样对教育公平机制的构建策略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 第四部分,现代社会教育公平机制的策略架构,这是本文的重心所在。在探讨具体途径策略之前,简要辨析了若干理论原则,作为提出其具体构建措施的指导思想,最后基于公正、平等、人道三大伦理原则,提出了具体的实施举措以促进现代社会教育公平的实现。 公平本身就是一种道德观念,它为体制的确立和法律的制定提供了道德上的准则和目标;同时,公平的实现也必须借助于道德的手段,没有相应的道德,再好的体制和法律也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人与人之间的合理关系也无法建立与维护。因此,在构建现代社会教育公平机制的过程中,有必要坚持“公正”、“平等”和“人道”的伦理原则,确立伦理道德的核心地位,这也是构建现代社会教育公平机制的基本前提。 针对中国教育公平问题的现实状况、特点以及对中国传统教育公平思想的理论的梳理挖掘,提出了若干具体的实施策略,主要有:构建机会平等机制,保障公民教育的“底线公平”;建立教育机会补偿机制,缩小教育机会差距;以公正、平等的伦理原则为主旨,建立科学的教育决策机制;利用道德和法律的双重约束,建立对教育腐败的制约机制,抑制腐败对教育公平的恶意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