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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经济是泉州市经济的主要命脉,在泉州民营企业的庞大阵营里,民营中小企业量占到85%以上。近年来,泉州民营企业,尤其是民营中小企业的技术改造和创新升级越来越为泉州市政府和社会各界重视,为此泉州市各政府部门为扶持中小民企技改推出了一系列政策与措施。然而这些政府扶持行为效果并不明显,中小民营企业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仍然在较低水准徘徊。因此,找出政府扶持行为中的缺陷和不足,从制度角度来完善这些扶持行为是破解泉州市中小民营企业技术改造升级难题的关键所在。本文依据新公共管理理论、行为决策理论及公共选择理论,在深入分析泉州市政府当前对民营中小企业技术改造行为的基础上,全面探讨了政府定位、“独裁式”决策、行政责任割裂、扶持悖论等造成政府扶持效果削弱的原因及其形成过程和作用机制。论文的主要研究工作概括如下:通过分析当前政府对中小民企技改的支持体系,说明政府扶持行为已与企业技改发展需要脱节;通过案例分析,提出政府不当行为会造成与扶持目的相反的效果,即政府扶持悖论;通过网络问卷调查,对民营中小企业主参与政府扶持行为决策的意向进行分析,分析企业主参与决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本文在横向对比方面借鉴了美国、欧盟各国、日本、韩国等多个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国家的做法,归纳出其中最具特色和符合泉州市中小民营企业现状的扶持行为,提出完善泉州市政府扶持中小民企技改升级的有效途径:一是改变单一的资金扶持方式,建立以信息服务为中心,多种方式并存的立体化扶持体系;二是改变政府“指导者”和“服务员”二重角色,注重服务而不是过多地直接干涉企业技术改造升级;三是克服政府扶持行为的决策缺陷,建立政府行为决策多元化机制。最后,本文也尝试提出建立政府扶持中小民企技术改造行为的纠错和补偿机制,为可能出现的政府行为负面后果及对市场造成扰动提供最后一道防御性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