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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全球化和wT0的背景下,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协调发展成为世界经济格局变更的主导因素和主流方向。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统筹区域发展,形成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机制的口号。2∞4年6月3日,《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在广州签署,标志着“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进程的正式启动(泛珠三角的全称为泛珠江三角洲经济区)。随着我国“三农”问题的日益严重并受到中央的高度重视,探讨泛珠三角的农业合作问题势在必行。如何将农业发展与区域合作结合起来昵?农产品比较优势是合适的突破口。目前,国内尚未出现融合农业经济、贸易经济和区域经济来探讨泛珠三角问题的研究,因此,本文选取泛珠三角的农产品贸易合作问题作为研究对象。
本文以农产品比较优势作为逻辑主线,首先对比较优势理论和区域经济相关理论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并对泛珠三角经济区、农产品比较优势和区域贸易合作的概念内涵进行了较全面的解释。
其次,从比较优势的影响因素角度分析了泛珠三角农业经济的发展现状,以及农产品贸易的现状、特征和问题。研究表明,目前,泛珠三角呈现出东部大力发展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农产品,西部仍主要生产土地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农产品的农业生产格局。泛珠三角的农产品贸易具有水产品和园艺产品贸易量大,谷物产品贸易逆差严重,部分产品的产业内贸易特征明显等特点,同时,面临着尚未实现优势互补、特色农业发展不足、农业产业化整体水平较低、行政分割阻碍农业合作进程等问题。
运用生产集中度指数、显示比较优势和区域显示比较优势的测算方法对泛珠三角农产品比较优势进行估计和综合分析,结果显示,泛珠三角大宗农产品的比较优势不明显,经济作物、肉类和水产品的发展前景看好,蔬菜、水果、茶叶、烟草、肉类应该是重点生产和出口的农产品,谷物、油料、食糖、林产品应根据各省区的资源禀赋优势适当生产,减少乳及奶油的出口。
最后,根据比较优势原则构建了泛珠三角农产品贸易的双层分工体系:香港和澳门作为中国南大陆与国际沟通交流的桥梁;广东发挥其优越的地理环境和流通渠道,体现出“窗口效应”;福建和海南一方面提高农产品质量标准,一方面构建和拓宽本省的对外贸易渠道;江西、湖南、广西、云南积极促进与广东的贸易往来,将省内的流通渠道与广东接轨,;四川和贵州重点开发和培育肉类、烟草、蔬菜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和名、优、特、新产品,逐渐扩大出口规模。并提出加强泛珠三角农产品贸易合作的对策与措施:协调农产品贸易的区域发展战略;构建农产品贸易的区域组织联盟;遵守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区域合作规则;打破农产品贸易的区域行政壁垒:共建农产品的生产基地与加工基地;完善农产品贸易合作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