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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为期一年的田野调查为基础,尝试在美国加州一个小城市的社会生活的背景中探究“以个人主义为主流意识形态的社会如何可能”这个中心议题,希望能为作为地区研究的美国研究提供一种关注日常生活的人类学视角。
“个人”是人类学的研究课题之一。人类学曾经提出一组对立的理想型,即西方个人被视作是有边界的、自律的、以自我为中心的,非西方个人则被视作是无边界的、流动的、以社会为中心的。后来的研究反思了这种观点,认为它带有本质化和均质化的倾向,并提出对“个人”的认识离不开对具体的社会实践进行长期的观察。本文将从中国人的视角出发,基于实地调查来探究美国社会的个人观念及其如何运用到社会关系里。
就本文的现实关怀而言,全球化、市场经济、人员流动等在今天的中国已是不可避免的社会事实,可以想见,传统社会的差序格局将随之在一定层面上发生变化。此时,到美国社会的日常生活中去获得以个人为基础建构社会的启示,对于变迁时期的中国而言不无裨益。
人向来是生活在群体之中的经验论意义上的个别人,但以“个人”的形式在社会意识中表现出来则是在“文明的进程”中伴随着人与人的联结关系的演变而出现的。一般认为,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和启蒙运动以降,在宗教、政治、经济、艺术、家庭等领域内,对个人的理解逐渐发生了变化,人开始作为独立、自律和平等的价值载体而出现。简言之,现代人视自己为单独的个人其实是近代以来逐步生成的意识形态。不过,个人主义之所以成为西方社会的主流价值并不全然是“思想”的产物,它离不开社会分工所带来的“有机团结”。换言之,现代社会实际上是一个整体,但在表述上受到强调的则是个人价值。这也说明,仅从意识形态的表述出发无法全面认识具体的社会生活,对于局外人而言尤其如此。民族志因其对日常经验的细致关注,能够有效地呈现个人主义的意识形态所不能穷尽的社会生活。
本文虽以“个人”为线索,但仍然是在整体性的社会生活中探究有关“个人”的日常经验与意识形态表述。在本文的叙述中,整体性主要有两个层面的含义:第一,关注与个人主义相配套的各种社会条件与制度安排;第二,注意将个人主义的意识形态表述与日常经验相互对照,在日常经验中考察意识形态已明言以及未明言的部分。研究从日常生活与社会事件两个视角切入,以市民投票决定私人农场能否进行商业发展的个案为起点,经由对“一人一票”以及“群己权界”的思考,展开以“个人”为线索的民族志叙述。论文的主体叙述部分从美国社会的“关键剧本”——“在一个自由社会个人通过努力实现成功”——开始,以具体的人物经历来呈现意识形态对个人的期待以及个人对意识形态的回应。接着,论文进入日常生活中有关“个人”观念的文化再生产的细节,随后逐步展开对超出个人范围的社会参与形式的叙述。最后,论文以对投票事件的分析来呈现一个个人参与社会的相对完整的过程。从投票事件中抽象出来的线索自始至终皆与民族志对空间划分、人际交往、家庭生活、婚姻观念、居住模式、宗教信仰、公民社团、地方自治等的分析相呼应。如此叙述的目的既在于从文化人类学的角度考察意识形态落实于日常生活的过程,也在于辨识与个人主义相配套的社会条件和制度安排,最终在整体性的社会生活中具体理解个人主义。
论文最后从个人与社会相联的具体机制以及意识形态与日常经验的关系两个层面回答导论中提出的“以个人主义为主流意识形态的社会如何可能”的中心议题。就具体机制而言,首先,以个人主义为主流意识形态的社会需要在日常生活中对“个人”观念进行不断的文化再生产;在政治、经济、法律等各种制度配合下,“个人”成为一种公共价值。其次,在一个以个人主义为主流意识形态的社会里,个人嵌入社会关系之中的方式体现为对“边界”的划分。“边界”自身也是社会与文化的产物,需要不断地再生产。最后,“边界”意味着始终有两方在场,它在凸显“个人”之时也预设了他人与社会的存在。因而,“边界”的意义不仅在于强调个人价值以及保护个人免受他人或公共权力的干预,还在于“边界”是个人与社会的中介。就意识形态与日常经验的关系而言,个人主义是社会对日常经验进行选择、排除和评价之后做出的对社会生活应该如何的一种表述,它一方面强调个人自主自立的维度,另一方面则把个人嵌入社会关系之中的事实置于暗含地位。但是,缺乏对“社会”的公开言说并不意味着缺乏对它的意识以及依照它而行动的方式。在特定的社会条件与制度安排下,一个主张个人主义的社会实际上可以是一个达至有机团结的共同体。也就是说,被突出的个人可以成为社会秩序的承担者与体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