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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烟毒肆虐。新中国成立后,仅用不到三年时间,就在全国范围内彻底消灭了毒品,成为举世闻名的无毒国。从无毒国建立至毒品问题死灰复燃,再到21世纪初上海开展的禁吸戒毒工作,这个阶段的社区康复工作,笔者称之为身份管理型社区康复。对戒毒者身份管理的核心是对人的“身份标识”,体现出对这部分特殊群体的区隔和排斥,个体对国家的过度依赖,国家对个体需求的压制、控制和忽视。“身份管理”型的社区康复是一种以“身份”为依托的、自上而下式行政性干预戒毒模式,重心在于传统的“司法式的帮教”、“强制式的控制”、“标签化的隔离”;运作机制上,行政性、司法性力量较强,戒毒人员自身的参与性薄弱、主体性功能未能有效的发挥;运作过程中,片面强调短时间内彻底摆脱毒瘾,对个体的戒毒关怀缺位,对家庭、社区的戒毒支持不足;实施效果上,复吸率居高不下,社区康复应有的功能未能有效的发挥。“身份管理”型社区康复体系的实施与实际的戒断效果之间产生了巨大的张力和矛盾。 从2003年起,上海试点推行禁毒社工介入社区康复工作,2004年正式确立戒毒社会工作制度。从这个时段起,政府开始更加重视戒毒人员合理需求的满足,并在工作理念、组织系统、运作机制上有了大幅度的转变。笔者称之为需求治理型社区康复。2008年6月1日我国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从法律层面重新确立我国戒毒康复体系,提出“社区康复”的新举措,标志着我国戒毒政策从强制性机构戒毒为主向社区康复模式的转变基本完成。 为什么要从身份管理型社区康复转变到需求治理型社区康复?政府职能的转变,民间组织大量涌现,公众参与渠道增加等都为社区康复的治理创造了前提条件。社区康复中所关注的主体本应是吸毒成瘾者自身,实施重心应在社区,社区康复的根本目的是让戒毒人员恢复社会功能、重新回归社会。要从根本上实现社区康复的目标,需求治理就应运而生,需要建立以“需求治理”为本的社区康复体系,在关注戒毒者作为违法者进行管理的同时,也要引导好戒毒者的正当、合理的需求,实现由“身份管理”向“需求治理”的转变,使社区康复人员的观念由“要我戒”到“我要戒”的转变。在重新梳理现有的社区康复的基础上,法律和政策将以往的社区康复的有效经验固化下来,从吸毒成瘾者自身的戒毒需求出发,以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戒毒理论为依据,需要重新建构社区康复人员自身的戒毒康复体系。 从破解以往对社区康复人员强制性管理、身份管理的困境和障碍出发,关注社区康复人员的需求,探讨戒毒康复体系与戒毒人员自我戒毒主动性的相互影响,提出构建和完善需求治理型社区康复的设想。需求治理型社区康复,核心在于需求为本、多元参与、协同推进。需求治理型社区康复的构建以戒毒需求为本,从其自身需求出发,变被动的“建构”为主动的“选择”,在参与主体上,既强调政府的强制性干预,又注重服务性的发挥;既有刚性的管理,又有柔性的引导;既要有政府的参与,又要有社会的协同推进。需求治理型社区康复注重对社区康复的源头治理、过程管理、效果跟进的全过程进行综合施策。笔者主张建立需求为导向的服务提供机制、多中心治理的服务格局和动态化的康复长效机制,通过社会工作的介入,联合各方社区康复力量,充分利用社区康复资源等因素,为社区康复人员生理康复、心理康复与社会康复提供专业支撑与社会支持,不断调动社区康复人员的自觉性与能动性,将戒毒康复行为真正成为戒毒康复人员的实践选择。 文章第一章是导论,对现有研究文献进行述评。第二章主要是对身份管理核心概念下的社区康复模式进行评析,其主要特性就是单一管控性、强制性管理,介绍模式的主要运作机制和管理内容。第三章是论述在社会转型背景下,身份制、标签化、隔离式的管控方式解决吸毒社会问题的局限性。第四章理论阐述为何需求治理成为社区康复的必然路径选择。第五章论述需求治理的多元主体架构和协同推进的运作机制。第六章针对社区康复人员的现实需求,论述拓展社区康复服务的内涵与途径。第七章着重从社会工作介入的角度来阐述需求治理社区康复的专业化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