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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作为一种基本道德,伴随着人类合作关系的需要而产生,进而逐渐发展成为社会认知规范和原则。诚信作为内在的道德品质,对于刚性的法律约束是一个必要的补充,为法治国家的建立和法治社会的实现提供价值基础和道德前提。狭义的政府诚信指政府自身及公务员在执行公务中求真务实、信守承诺。广义的政府诚信主要指政府以维护公共利益为目的,忠于自身的责任,以诚实守信的态度来开展行政活动,行使阶级统治的政治职能和其他社会管理职能,从而最大限度地兑现承诺的活动。政府诚信既是组织伦理与德性的要求,也是一种社会制度与规范,是政府部门与公务人员诚信理念、诚信行为与诚信制度的统一结合,实质上是社会公众对政府的满意与认可,关乎政权稳定与政府形象。政府诚信问题,不仅是公共行政学研究的迫切问题,也被视为行政伦理学研究的重要内容,对于进一步推进政府诚信研究、行政伦理学研究、政府行政价值评价建设、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对于推进诚信文明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我国政府的执政能力,加强党自身的建设从而巩固党的执政根基,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政府诚信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核心与关键,对社会主体的诚信认识与行为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是新时期服务型政府和法治政府的重要标志。我国政府诚信,从理论基础方面来看,要继承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政府诚信理论,吸取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诚信理论,借鉴西方政府诚信相关理论。当前,我国处于社会转型关键期,全面改革进入深水区,各种矛盾和问题频现,政府诚信建设日益受到经济环境、政治制度、社会文化等多方面的压力,成为不容忽视、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同时,政府作为地方行政主体,其诚信行政直接关系着区域内的有效治理与正常的社会秩序,因而政府诚信建设显得尤为重要。我国高度重视政府诚信建设。十八大以来,政府诚信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中央和地方不断出台政策文件,诚信的执政理念逐渐形成,公众知情权、参政议政权利的行使更加顺畅,行政效能大大提高,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责任追究制度得到强化,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成效显著。但也应看到,我国政府诚信建设还存在着诸多问题,面临着社会环境方面的困境、政府自身方面的困境和民众需求方面的困境。同时,我国政府诚信建设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主要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环境等方面。加强我国政府诚信建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从理念、主体、行为、制度、评价等多层面加以实施。从完善政府诚信建设的理念构建方面来看,要确立善治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增强建设有限政府、责任政府、服务型政府理念,增强依法行政理念,增强政府的职能道德化与信用责任感。从完善政府诚信建设的制度保障方面来看,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听证制度,完善信访制度,完善行政问责制度,完善国家赔偿制度,完善政府诚信监督制度。从政府诚信建设的主体方面来看,要强化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强化公务员诚信教育,完善我国公务员招录制度,完善公务员政绩考核制度,建立公务员征信制度,健全公务员民主监督机制,加强公务员诚信法制建设。从建立政府诚信评价指标体系方面来看,要遵循系统性原则、有效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独立性原则、导向性原则。加强政府诚信建设,需要全社会力量的共同努力,我国政府诚信建设任务艰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