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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制度的建立、发展、运行,是我国社会救助进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的现实诉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作为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有效补充,正处在从无到有、从有到优的建设完善进程中。安徽省于2015年印发《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目前,省内大部分地市已经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从省内的运行现状来看,淮南、亳州、滁州三市已经开展垫付工作,其他地市基本仅仅停留在出台管理办法的文件层面,没有实际运作。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建设以来,在扶危济困、救死扶伤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较好的良性作用,但同时,各地运作过程中也遇到很多障碍和问题亟需解决。为促使安徽省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正常运作,真正发挥扶危救困、保障人权的作用,笔者对省内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究,主要针对工作实践中发现的救助基金实际运行中存在的障碍和问题,以体现民生为本、公开公平公正作为出发点,梳理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建设运行和发展完善的思路,对完善基金运行机制提供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工作建议,促进该基金真正落地见效,摆脱沦为空壳的窘境。 本文共分五个部分,采用文献研究、比较分析、定性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对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运行现状和完善方向展开探讨。第一部分简要阐述了研究背景和意义,在综合分析国内外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重点介绍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概念、特点、作用。第二部分主要介绍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建设和发展情况,重点分析省内淮南、亳州、滁州三市的运行情况和实施效果。第三部分指出省内救助基金运转中存在的问题和产生原因。第四部分对国外发达国家和国内部分省市已经实施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在管理机构设置、资金来源渠道、救助条件范围、申请流程、运作方式等情况进行比较和评价,分析各种不同做法之间的侧重方面和优劣之处,指出安徽省可以借鉴的成功经验。第五部分结合安徽省经济发展情况和交通安全形势,针对上述问题,建议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应当明确设置管理机构和层级、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合理化救助范围、简化工作流程、提高追偿成功率、建立协作机制,健全救助基金运行体系,提升运行效果,让救助基金能够真正发挥社会保障作用、取之于民造福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