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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反贫困与旅游返贫困历来存在两种理论范式之争:扩散理论范式和依附理论范式。前者追求的是效率,后者体现的是公平,但两者均存在固有的缺陷。文章试图回应两种理论范式之争,并提出本文的核心概念:旅游发展中的“再贫困化”。 文章系统回顾了以往对新贫困群体的研究,发现“新贫困”的概念是在社会不断呈现的现实问题或新的贫困现象相继出现的背景下不断演进,但从“新贫困”产生的地域来看,以往的研究主要针对城镇贫困人口问题,农村的新贫困现象受到忽视;就“新贫困”现象的成因而言,以往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对城市化、工业化引起的新贫困问题作探讨,而由旅游发展引起的新贫困现象一直被主流贫困研究所忽视。 基于此,文章对海南一个深受旅游开发影响的村庄三亚六盘村和一个未受旅游开发影响的村庄万宁下深湾村进行了实证研究,核心目的在于提出旅游发展中的“再贫困化”概念,探究什么是“再贫困”及其何以发生。试图将旅游发展过程中的贫困现象纳入主流贫困研究的视野,并在中国背景下,引入影响中国旅游发展最重要的变量——“政府”,从“政府治理”的视角对旅游发展中造成的再贫困化现象做一个本土化的解释,主要得出以下结论: 旅游发展中的再贫困化是指原本旅游资源富集但经济落后的地区,在旅游的开发中,世居农民由于土地被征用及搬迁安置获得一次性补偿,经历短暂富裕后,最终由于缺乏后续发展保障,重返贫困的过程。再贫困化的关键问题在于世居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谋生技能又没有得以提高,在通货膨胀、不良消费以及政府管治缺位的情况下,以卖地方式换取的生活资料只能维持短暂的时间,地方农民又重新陷入贫困状态,而这种失去生产资料后的贫困将使农民陷入更加惨淡的境地,触发更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土地产权制度安排的缺陷以及政府开发管理模式的失灵是旅游开发背景下世居农民“再贫困化”的重要原因。就土地产权制度而言,我国现行的农地产权制度的残缺,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转让权的制度性残缺,导致地方政府成为土地征用垄断的最大获利者以及失地农民成为政府强行征地的最大牺牲者。就政府开发管理模式而言,政府的“有限理性”及其具有“经济人”的自利倾向,决定了政府难以完全地代表真正的公共利益,他们往往会出于“个人理性”而追求个人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的最大化,这就导致了“政府治理失灵”的系列过程:通过权力和资本的结合进行寻租活动、地方政府任期制造成短视行为以及农村社会保障体制的缺失,从而难以避免地导致农民承受“政府治理失灵”的消极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