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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土资源部发布的2008-2015年全国矿产资源规划显示,预计到2020年,中国石油消费量将达到5亿吨,届时,石油的对外依存度将上升到60%。 能源安全是关系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现实问题,也是实现中国和平发展战略和“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保障之一。积极推行石油企业的国际合作,充分合理的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是解决中国能源问题和保证能源安全的必由之路。 石油对外合作合同,作为联结资源国政府和外国石油公司进行石油勘探开发的纽带,决定合同双方的利益分配和权责关系。只有对国际石油合作合同模式有一个清楚的认识才能在对外合作中制定和调整适合中国资源条件与能源战略目标的油气财税制度,以达到吸引外资和保护中国能源安全之双重目的。 本文旨在通过对国际上通用的主要石油合同模式下收益分成问题的分析以及现金流比较计算,找出其中的差异;通过对中国现行陆上石油对外合作合同模式的分析,总结出问题所在,提出改进思路,从而对中国今后的石油对外合作工作提供有价值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