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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性的保障人权、促进司法公正的热潮中,普通程序的复杂化和正规化是改革之大势所在,而刑事案件逐步上升势头和国家投入的刑事司法资源的有限性也是每个国家都面临的现实问题,合理配置司法资源、追求公正与效率的平衡和调和无疑是当代刑事司法的紧要任务之一,设计和完善简易程序便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简易程序相对于普通(标准)程序而言,它是指在一审程序中,针对某些特定类型的案件,刑事诉讼法在确立普通程序的基础上规定的一种比普通程序更为简便迅速的审判程序。也可以认为它是一种在一定程序上对普通程序的简化程序。半个多世纪以来,为缓解正规而繁琐的普通程序带来的诉讼退延、案件积压等效益低下问题,世界各国纷纷设立简易程序,使其担负起分流案件、促进普通程序公正的职能,简易程序在发挥功能的过程中展示了强大的生命力,为各困立法者和司法者所关注和重视。特别是近年来,面临犯罪率居高不下,刑事案件数量不断增长的严峻形势,“正当程序的简易化”已成为一种不可逆转的全球性的发展趋势,世界各国纷纷创设新型的简易程序模式,逐渐丰富简易程序内涵。使简易程序朝着多元化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