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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论述了理论法学教学范式改革的必要性,法学教育的目标模式主要有两个层次:一种是法学"通才"教育,又称博雅教育、素质教育;另一种是法学"专才"教育,亦称大学后的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基本的理论法学教育应当在大学"通才"教育阶段进行,而且是中外大学法学教育的核心。因为法学教育的特殊规律决定了大学法学教育必须适应"宽口径、厚基础"的要求,专业划分过早过细会严重影响法律人才成长的质量.在法学"通才"教育中,理论法学课程主要包括法理学、法史学和宪法学等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