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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福利院在残障患儿治疗的监护过程暴露的问题,提出福利院监护人要加强医学知识学习,时刻保持关爱之心,把如何保障孤残儿童权益作为首要考虑的问题;同时对于脑死亡、植物人状态、多器官衰竭的重症患儿,做到适度地放弃治疗。立法部门应尽快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使福利院监护人有法可依,既有利于保障残障儿童的合法权益,又能使福利院监护人更好地开展工作,避免陷入法律纠纷与伦理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