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改革监所检察部门当前的绩效考核机制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jerrym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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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就如何加强监所检察部门的规范化建设,如何改革监所检察绩效考核机制进行了探讨,当前监所检察的主要方式是派驻检察,派驻检察与其他检察工作相比具有特殊性,由于没有针对监所检察工作的特殊性建立专业化的绩效考核机制,现行的考核机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在以“院”为单位对检察业务进行整体考核的机制的框架下,针对监所检察工作的特殊、复杂性,就如何改革监所检察绩效考核机制,重点针对如何科学考核,如何发挥考核机制的效能等问题,笔者建议采用科学考核方法,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在考核内容上,抓住重点,全面考核。在以“年”为单位的考核机制下,全程考核的主要做法是:行通报的同时,对得分情况进行公布每季度或每月对各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公布。通过检察专线网,按照每月通报考核得分的方式,将各单位上月的工作情况,考核得分情况通报到每个单位,每个派驻检察室。监所检察具有业务繁杂,工作量大,工作环境艰苦等特点,如何调动监所检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显得十分重要。要充分发挥监所检察绩效考核的作用,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要将考核结果作为检察人员奖惩、培训、提拔、免职、辞退以及调整等级和工资的依据,增强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充分发挥考核的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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