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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典型的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对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成功追诉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我国刑事诉讼实践当中,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的适用率较低,基本上形同虚设,而且在适用时具有较大的随意性,许多时候往往不注重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益,具体的操作规定也没有明确细化。本文针对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制度存在的缺陷,提出转变重打击轻保护的观念,树立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的价值理念,并借鉴国外保释制度的合理内容,对现行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制度进行改革与完善,明确细化具体规定,以便于实际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