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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和新要求,人民法院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能动司法,发挥司法的主观能动性、服务性、主动性、高效性,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本文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了叙述:坚持能动司法,确保法律正确有效实施;遵循司法规律,准确实施法律;在法律适用过程中,不断推动法律体系的完善;进一步创新法律实施机制,构建开放式法律实施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