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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频见诸报端,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工业酒精兑制毒白酒”、“劣质奶粉养出大头婴”“黄花菜二氧化硫超标”、“广东凉果下架”等等事件,接二连三地被炒得沸沸扬扬,将食品行业一次又一次地卷入食品安全的风波中。在这些事件中,部分是因为无良商家无视国家标准、法规的尊严与消费者的健康,违规生产黑心食品;也有一些是因为标准本身的问题,使相关产业受到影响。作为食品安全“护卫士”及质量“裁判员”的食品标准,在制定时就应当注意:一方面要切实地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的身体健康;另一方面,要考虑产业发展的要求,兼顾社会效益。这往往需要在两者间取得一个平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