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罪若干问题探讨

来源 :“信用卡诈骗罪的司法认定与立法完善”研讨会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brxdq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文中对信用卡诈编罪的概念与现行法律规定进行了介绍,从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等方面阐述信用卡诈骗罪“持卡人”的理解与认定,对“催收不还”的理解进行探讨。
其他文献
  近年来,我国信用卡产业发展迅速,交易规模持续增长,目前已成为世界上持卡人数量最多、业务增长最快、发展潜力最大的国家之一。央行公布,截至2010年我国已发行信用卡约2.36亿
会议
  2009年两高颁布的司法解释对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的部分要件理解和认定进行了细化,但是对于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主体要件未涉及,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登记办卡人与实际
为了将最为精彩的瞬间凝固在照片上,摄影师们往往会经历漫长的等待过程.而无论严寒酷暑、还是风霜雨雪,陪伴摄影师度过这段枯燥时间的,永远是相机这个最忠实的伙伴。也正是这样,对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人们步入快节奏的生活中.作为城市上班族,朝九晚五,往往在忙碌的工作和压力下忽略午餐的重要性,忽视饮食营养的均衡性,长此以往,影响了自身身体状况.有研究
  在现实中,催收行为的确存在不能有效完成的可能性。应综合提供催收服务的第三方记录,认定催收通知是否确实到达目标地,避免银行的“暗箱操作”。在催收方式的选择上,可以借鉴
会议
  当前,信用卡作为一种先进的支付手段、消费信贷和结算工具越来越多的渗透到我们的经济生活中,在给我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一些“持卡人”也利用信用卡的透支功能恶意侵占金融机
  近年来,我国银行卡发卡总量大幅上升,信用卡的作为一种新的支付方式,已经在大中城市中,渐渐占据了重要地位,逐渐取代了原有的现金支付的形式。信用卡的发展,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
会议
  在对“持卡人”的理解与认定中,一般情况下,只有登记持卡人才能成为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主体,实际用卡人则不能成为该罪的主体。但在共同犯罪中,实际用卡人可以也应该成
环境政策的阶段性特征是构成环境作用机制的重要因素,本文研究目的是要通过时间顺序检验环境政策的阶段性特征,从而发现环境政策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信用卡的大量普及。信用卡恶意透支现象日益增多。针对刑法关于恶意透支的规定较为原则。缺乏操作性的问题,两高于2009年底出台了《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