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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北京烟草专卖部门不断加大涉烟犯罪移送追刑工作力度,依靠公检法部门打击涉烟违法犯罪活动不断取得新突破。在执法实践中,由于基层个别烟草执法部门对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及法律的认识不深,对上级机关的有关文件理解不透,针对涉真烟案件常常形成一个约定俗成的做法,只要案值超过5万元就要立即移送追刑,对于个别案情相似的案件在不同区县的司法部门对涉案当事人的处理常常出现“罪与非罪”差异性的结果,更大的问题是对保存在烟草部门的涉案卷烟及相关物品处于“行刑处理”混杂状态。本文力求从法律角度,就真烟案件追刑的法律依据、影响追刑的主要情形及意见与建议阐发个人观点,其旨意为增强法律严肃性,减少执法成本,实现科学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