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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刑事和解制度在中国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和解过程中的司法职权配置也不尽合理,刑事和解在实践中也产生了一些问题.本文以中国部分地区的刑事和解实践为标本进行分析,考察存在的问题,从中寻找完善刑事和解制度的路径.进行制度完善时不仅要关注对个体利益的保障,同时也要关注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的保障,体现在制度设计时,要求做到保障个人权利与维护社会秩序的统一,在此基础上体现刑罚的一般预防和个别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