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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受贿犯罪越来越严重,近几年依法判处死刑案例不少,除了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外,受贿罪是目前适用死刑较多的一个罪名。由于受贿罪适用死刑条件过低,带来死刑广泛适用。
本文讨论为了保障公民权利,完善受贿罪立法,应废除普通受贿罪死刑规定。除严重索贿、因受贿犯罪导致重大人身伤亡外,对普通受贿即使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上百万元、上千万元),只要悔罪积极退赃,没有造成重大损失,一律不适用死刑,用无期徒刑代替。把死刑重点放在惩治极其严重的索贿犯罪,惩治受贿造成重大人身伤亡的腐败分子身上,才能使罪刑相适应,刑罚才能体现公正、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