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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对于实现环境信息的公开化,加强社会公众参与环境管理、保障公民环境权是十分必要的,也是体现环境立法价值的必然要求。针对我国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目前存在的无序、欠缺可操作性的情况和环境保护社会化的需要,应当从信息披露主体、内容、方式及程序等方面对我国环境信息披露制度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