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目的:观察现实生活中,经门诊管理的中度持续期哮喘患者控制水平,探讨SA/FP起始剂量。
方法:将一年内未经吸入糖皮质激素(ICS)或口服激素治疗的门诊中度持续哮喘患者191例分为A组(SA/FP50/250μg)、B组(50/100μg),吸入每日2次,两组均按需吸入沙丁胺醇气雾剂,每次200μg。观察日、晚间症状评分,晨晚间PEF值、日变率及起效时间,FEV1、FEV1%改善值及完全控制率和良好控制率等指标。
结果:治疗24周后,两组患者的症状评分、肺功能指标均明显改善(P<0.05),治疗24周后A、B两组哮喘完全控制率分别为59.3%、54.2%;良好以上控制率分别为86.11%、81.9%组间比较差异均无显著性(P>0.05)。A组(50/250μg)治疗2周晨间PEF值及治疗2、16、24周晚间PEF值均显著高于B组(50/100μg)。44.4%患者按需吸入短效β 2激动剂少于50/100μ g组(49.4%)。A组患者日间、晚间症状改善起效时间,PEF值起效时间、达最高值时间、达50%效应时间和90%效应时间更早,晚间PEF改善更明显。
结论:中国中度哮喘患者经24周吸入SA/FP50/100μg即可达到50/250μg相似的控制疗效。日常门诊治疗中,选用50/250μg比50/100μg起效快,早期疗效显著,达到控制至少3个月后减至50/100μg可增强患者治疗信心,提高患者依从性,便于进行长期治疗和随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