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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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造作伤发生于进行法医鉴定之前,鼻部的造作伤主要是打击鼻部以达到一定程度的骨折为目的,有时会出现初次真实受伤时伤并不重,为达到鉴定结论对自己更加有利的目的人为造作情
【机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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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 河南 郑州 450000
【出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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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七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多数造作伤发生于进行法医鉴定之前,鼻部的造作伤主要是打击鼻部以达到一定程度的骨折为目的,有时会出现初次真实受伤时伤并不重,为达到鉴定结论对自己更加有利的目的人为造作情况。检案中曾遇到伤者受伤后拒绝提供距受伤时间最近的CT片,而是拿着现有鼻骨粉碎性骨折的片子要求鉴定轻伤。鼻部骨折的损伤鉴定虽有一定的难度,但也有可以掌握的技巧和方法,需要在工作中不断总结提高。新标准的使用依靠更多的还是以往鉴定的经验,法医临床学鉴定不单纯的针对某一个损伤下一个简单的是或否的结论,每一个损伤都应该有与其密切相关的伤害案件,应该尽可能查清楚两者有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这既是一种职业要求,更是一种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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