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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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是中国借用古代"丝绸之路"的历史符号提出的国际和平发展的理念和倡议,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民心相通是它的五大合作重点.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离不开海外华侨华人的参与和支持,而依《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中外双边领事条约(协定)和中国国内法律规章的有关规定,领事的保护对象是派遣国及其国民(包括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此情况下,华人包括外籍华人和无国籍华人可否成为中国领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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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是中国借用古代"丝绸之路"的历史符号提出的国际和平发展的理念和倡议,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民心相通是它的五大合作重点.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离不开海外华侨华人的参与和支持,而依《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中外双边领事条约(协定)和中国国内法律规章的有关规定,领事的保护对象是派遣国及其国民(包括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此情况下,华人包括外籍华人和无国籍华人可否成为中国领事的保护对象,自然是宏观国际法学研究面临的课题.由此,文章以中外领事保护对象的历史变迁为起点,以国际公约、双边领事条约(协定)和中国法律规章为基点,以领事保护的国籍原则和保护内容为重点,结合中国的国情及中外领事实践,就中国领事的保护对象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和探讨,同时提出思考与建议,以期为"一带一路"战略的有效实施提供法理依据和有益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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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te immunity is one of the most significant and complex issues in international law and arbitration is a preferable way of dispute resolution for intemational commercial disputes.When a state or s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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