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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重特大疾病保险经办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有益尝试,本文旨在总结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特大疾病保险经办政策的经验,为社商合作的模式探索提供借鉴。方法:本文的数据来自江苏某市的新农合管理中心。主要运用描述统计的方法,分析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大病保险经办后大病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农民的收益情况、大病保险基金的流向的情况。结果:总结了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大病保险经办过程中的出现的问题:(1)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大病保险经办的控费作用非常有限;(2)大病保险合规费用的界定;(3)基层医疗体制不健全。结论:(1)提高基金统筹层次;(2)构建明确的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大病保险的经办制度;(3)加大政府投入,完善基层的医疗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