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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中国申奥成功以及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举办,对我国整个体育改革与发展提供了机遇与挑战,对我国体育事业适应全球化的发展提出新的要求,为此要加快体育社会团体实体化的建设步伐,加大体育无形资产法律保护的力度,加重对竞技体育丑恶现象的依法惩治,加紧竞技体育法律救济体系的完善等,形成适应现代奥运需要和与世界接轨的体育法治环境。而且奥运会的举办将对中国的体育格局造成影响,特别是2008年后奥运时期体育改革与发展的方向,将决定《体育法》调整方向。需要《体育法》将体育改革与发展走向,调整的各类主体权利义务关系确定下来,这些都对我国现行《体育法》提出了新的问题与要求。本文介绍了目前有关体育法修改理念的研究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