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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医源性股骨颈骨折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医学鉴定。方法:回顾分析了被鉴定人在医院的诊疗过程。结论:院方选用内固定器械植入不当,造成右股骨颈医源性骨拆,违背了预见义务和回避风险义务,存在医疗过失行为,该医疗过失与损伤后果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同时不排除会加重股骨头坏死的发生及发展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