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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定量分析建设占用耕地与土地财政之间的关系,探讨省级耕地保护经济补偿跨区域财政转移支付.研究方法:面板数据模型和系统聚类法.研究结果:(1)土地财政每增加1亿元,建设占用耕地相应增加约7.62hm2.(2)我国建设占用耕地的总体水平较低,且省际差异明显.(3)全国共有14个地区可以获得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款,其中建设占用耕地最少的西藏可以得到约1.1亿元的补偿款;同时,共有11个地区需要支付补偿款,其中江苏省的建设占用耕地尤为严重,需要支付高达222.43亿元的经济补偿款.(4)转移支付行为具有一定的现实可操作性.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转移支付额占当年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比例较低,约为0.29%~8.14%,均在政府可承受的范围之内.研究结论:我国土地财政加剧了建设占用耕地的进程,不利于耕地保护,从土地财政视角构建耕地区域补偿框架对于我国耕地保护的实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