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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分类经营是以林业分工论和主导利用论为基础的一种森林经营模式,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我国实施,但执行并不顺利。本文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探讨了我国森林分类经营面临的问题,认为分类经营不是当前我国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充分、必要条件,因而不宜全面铺开实施森林分类经营,而是应该进行相关改革,完善森林分类经营所需的市场和补偿机制等条件。最后,本文提出我国应该重视森林经营而非分类、从森林经营实践中探索森林经营模式的观点,希望引发林业工作者对森林经营实践与指导思想之间关系的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