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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以来,“非典”在一些国家和地区持续蔓延,不仅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而且也严重影响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好“非典”防治工作,关系到我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2003年4月8日,经国务院批准,卫生部发布了《关于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列入法定管理传染病的通知》,将“非典”确定为法定传染病,规定直接适用传染病防治法和刑法的有关规定。为了依法惩治妨害预防、控制“非典”的犯罪活动,促进依法防治“非典”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发展,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文就我国惩治与“非典”相关犯罪略作分析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