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性过失金融犯罪存在性批判

来源 :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2003年学术年会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ss501love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中国刑法的金融类犯罪中,存在着下述罪过形式之争:金融犯罪的主观罪过形式全是故意还是既含故意、又含过失,即中国金融刑法中是否存在选择性过失金融犯罪? 针对此一议题,刑法学界有肯定说和否定说两大截然相反的观点。肯定论者认为,金融犯罪的罪过形式既包括故意、又含过失。认为“金融犯罪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金融管理秩序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还有肯定论者认为,“金融犯罪作为间接犯罪的特殊组成部分,必须虑及金融犯罪本身的特殊性,应当把过失作为金融犯罪的一种罪过形式”。否定论者持论点相反,认为金融犯罪只能由故意不能由过失构成。 本文认为在解读金融刑法的主观罪过形式时,宜当在认真诊释刑法第巧条第2款及分则相关罪状规定的前提下,准确认定和把握其性质。
其他文献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随着金融市场的日益开放与金融风险的渐趋复杂,金融诈骗、合同诈骗犯罪也随之出现,而且犯罪的专业化、智能化、
会议
新刑法中的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活动中的诈骗行为随之大增,不胜枚举。其中利用
1979年刑法并无合同诈骗罪之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利用合同实施的诈骗行为是以普通诈骗罪定罪处罚。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化,利用合同实施的诈骗犯罪越来越多,据统计,在20世纪90
合同诈骗罪是一种以合同的“合法形式”为掩护外衣,手段隐蔽、情况复杂、界限模糊的诈骗犯罪。在所有的诈骗犯罪中,合同诈骗罪案件占有相当高的比例。由于这种犯罪不
会议
1985年7月,“两高”在《关于当前办理经济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试行)》中,首次明确规定了应对利用合同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此后,1996年12月,最
会议
故障现象:通电开机,发现机内有冒烟现象。故障原因:打开机盖,通电试机,发现TV编码器U1031(CS4954-CQ)(参见图1)冒烟。根据此故障现象,说明编码器U1031(CS4954-CQ)或U1031外接
诈骗罪是一种古老且社会危害性极为严重的犯罪,世界各国刑法无不将其作为打击重点予以明确规定。我国现行刑法第266条作了规定。且刑法第192条至第198条又规定了“金融诈骗罪
会议
本文试提出“卫生犯罪”的概念,并以此为基点,对我国刑法关于卫生犯罪的立法状况作一简略评说,就教于学界同仁。
始于2003年之初的“非典”,像一场噩梦一样的突如其来。这场空前的人类灾难给国家、社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同时也暴露出政府在管理和制度方面的许多薄弱环节。其中“法律资源的
会议
2009年12月,人人网携手各大知名网络商城如淘宝网、京东商城、呼哈网、绿森数码等以及戴尔和兰蔻等著名品牌正式推出基于社区网络的“人人爱购”平台。  人人爱购是人人网在洞察用户需求基础上建立的站内购物专区,最大的优势在于在传统电子商务平台基础上高度融入了SNS互动和分享的功能,令人人网用户的网上购物多了一份随时沟通和分享的乐趣。作为人人网在国内首推的“社交购物”平台,人人爱购具有其他电子商务平台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