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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涉外离婚的普遍增长,各国处理涉外离婚的法律适用法有了新的变化。从中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及欧盟《罗马条例Ⅲ》来看,在立法模式上,主要采用补充性连接点的选择性冲突规范;在准据法的确定方法上,允许当事人选择法律、适用与婚姻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是两大主要的离婚法律适用规则;在连接点的选择上,当事人的共同惯常居所地成为首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