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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通过对山东省各市2006年-2014年报告的一犬伤多人事件进行调查处置与分析,总结经验,为类似事件的调查处置提供科学依据,减少狂犬病对社会和人群的危害.方法 按照《全国狂犬病监测方案(试行)》以及《山东省全国狂犬病监测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对2006年-2014年山东省报告的一犬伤多人事件开展调查处置,收集暴露者暴露和处置的信息,并进行随访观察;同时采集一犬伤多人事件中伤人犬的脑组织,并采用直接免疫荧光实验和RT-PCR方法进行狂犬病病毒病原学检测.结果 2006年-2014年山东省报告39起一犬伤多人事件,每起事件暴露者少者2人,多者21人,部分事件中还有犬等动物被致伤;采集其中37起事件中的37份犬脑组织标本进行狂犬病病毒病原学检测,阳性34份,阳性率91.9%.暴露者中除1例死亡外,其余暴露者均按照暴露处置规范要求,进行了伤口清洗消毒处理、疫苗注射和/或狂犬病被动免疫球蛋白注射;经随访半年-1年后无狂犬病病例报告.结论 山东省一犬伤多人事件时有发生,伤人犬多为流浪犬或可疑疯犬,一旦发生,对社会和人群的危害极大.关注一犬伤多人事件,发现后及时报告并规范正确地开展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可有效预防狂犬病,加强对一犬伤多人事件的报告、管理和规范处置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