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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革命以前,孙中山本人虽然基本形成了五权宪法的思想,但是较之于三民主义而言,他的五权宪法思想其实并未得到推广和宣传,当然也没有成为革命的思想基础。辛亥革命期间,南方独立各省制订的约法以及南京临时政府期间制订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既非孙中山的本意,当然也不可能体现他的宪法思想,而是与其"五权宪法"相背离的。笔者认为不能因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某些缺陷而否认其本身的历史价值一样,孙中山通过对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10年扬弃、历时20年而完善起来的五权宪法学说,虽然在理论与实践上难免理想主义的色彩,但对于当时和后世,仍有其“思想武器”之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