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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企业主和政府共同构成劳资关系的三方格局。三方必须维持一种平衡的状态.如果三方关系发生严重失衡的话,就将导致破坏性的结果。然而,在我国目前劳资关系的格局中,企业主在劳资关系处于强势地位,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缺少对企业主进行有效制衡的力量和机制.地方政府在劳资关系中偏向企业主一方。目前劳资关系困境的关键在于引进集体谈判机制.建立政府、企业主组织和工会之间的三方协商机制.形成企业主、工人与政府之间制度性协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