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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金融风险形成原因的复杂性,势必带来化解金融风险的艰巨性,笔者认为应根据风险的成因坚决采取一系列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对策,用若干年时间逐步铲除各种金融风险的隐患,保证国民经济能够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
第一,进一步建立健全金融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金融主体法律机制,逐步形成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金融法制环境。依法实施对金融机构的设立审批和市场退出管理,并参照国际惯例逐步建立一套符合中国国情、金融监管要求和法律的金融机构市场退出制度。建全对金融机构接管、合并、兼并、收购、破产等法律和法规,规范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同时建立有款保险制度,既保护存款者利益,又不至于使银行滥用存款保险制度而过度冒险经营,避免增加市场混乱和社会不稳定因素。
第二,加强银监会的金融监管力量。2002年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以加强监管是金融工作的重中之重。当前,金融监管当局的任务首要是建立金融风险的预警系统和监管责任制,能及时准确地判断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及深度,通过对监管对象的劝导和实施强制监管措施防止监管对象的风险扩大和恶化。银监会要和人民银行及各业务部门的管理联能结合起来,形成分工协作、功能互补的监管体系,为我国金融业稳健发展保驾护航。
第三,推行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保留必要的信贷规模控制。强化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适当增加高流动性资产,大力发展商业票据业务,通过贴现再贴现等来增强银行资金铁流动性。积极推行贷款“五级分类”的基础上,对各类金融机构的预期和总体风险分折,针对不同程度制定相应方案。坚决抑制不良贷款的上升,彻底清理回收各商行绕规模发放贷款和私设外账造成的不良贷款。增强商业银行自求资金平衡的能力,同时要保持合理的存款利率,保证居民储蓄的稳定增长。在逐步加强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同时,控制必要的信贷规模,使信贷资金在金融宏观调控下活而有序地运转。
第四,加快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改革步伐,加大国有商业银行机构重组力度,提高我国银行业的整体素质。按照商业化、股份制和现代化的要求,分步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进行综合改革。在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制度进行更新的基础上,将有条件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组为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然后将符合条件的公开上市。切实解决当前国有商业银行基层金融机构重复、资源浪费、竞争无序等问题,按照循序渐近的改革思路,第一步按经济区划设置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第二步,根据市场和效益,对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保本点次下的机构网点,下决心予以撤并,从而使机构的设置与经济发展、社会经济资源相吻合,从而夯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基础。
第五,加大股份投资风险的宣传力度与股市监管力度。严密监测股市走向,改善股票二级市场的管理办法,积极防范股市风险,有关部门尤其是证券监管部门要严密监测股市动态,及时引导股市合理走向。对股票发行计划管理建立更严格的监管和制约机制,要研究和制定防止外资进入股市的有效办法。加大对市场违规者的处罚力度,对操纵市场行为、透支行为、内幕交易行为要严厉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第六、打击犯罪,抑制道德风险。继续查处各类金融机构的违规经营和私设外帐,加强现金和储蓄帐户的管理,对各类金融机构的违规行为要严肃处负责人和经手人员,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抑制道德风险,努力清收资产,减少国有资产的损失。
第七、努力发展创新业务,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同时向混业经营的方向发展。我国现在的商业银行还是以传统的存贷款业务为主,而中间业务的收入占银行总收入的比重平均只有5%-6%,高的也不超过10%,而西方国家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占到整个银行业务收入的40%-50%,高的甚至到80%以上。事实上,银行传统业务的风险往往较大,而中间业务多是一些服务性业务,风险很小甚至没有。商业银行也可根据实际状况,发展网络结算,为企业居民个人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投资理财服务等,同时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不断提高经营效益和市场竞争力。混业经营的实质就是多种经营,多种经营也是分散风险的一种好方法,现代金融企业的混业经营应采取控股公司方式来经营。
第一,进一步建立健全金融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金融主体法律机制,逐步形成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金融法制环境。依法实施对金融机构的设立审批和市场退出管理,并参照国际惯例逐步建立一套符合中国国情、金融监管要求和法律的金融机构市场退出制度。建全对金融机构接管、合并、兼并、收购、破产等法律和法规,规范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同时建立有款保险制度,既保护存款者利益,又不至于使银行滥用存款保险制度而过度冒险经营,避免增加市场混乱和社会不稳定因素。
第二,加强银监会的金融监管力量。2002年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以加强监管是金融工作的重中之重。当前,金融监管当局的任务首要是建立金融风险的预警系统和监管责任制,能及时准确地判断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及深度,通过对监管对象的劝导和实施强制监管措施防止监管对象的风险扩大和恶化。银监会要和人民银行及各业务部门的管理联能结合起来,形成分工协作、功能互补的监管体系,为我国金融业稳健发展保驾护航。
第三,推行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保留必要的信贷规模控制。强化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适当增加高流动性资产,大力发展商业票据业务,通过贴现再贴现等来增强银行资金铁流动性。积极推行贷款“五级分类”的基础上,对各类金融机构的预期和总体风险分折,针对不同程度制定相应方案。坚决抑制不良贷款的上升,彻底清理回收各商行绕规模发放贷款和私设外账造成的不良贷款。增强商业银行自求资金平衡的能力,同时要保持合理的存款利率,保证居民储蓄的稳定增长。在逐步加强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同时,控制必要的信贷规模,使信贷资金在金融宏观调控下活而有序地运转。
第四,加快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改革步伐,加大国有商业银行机构重组力度,提高我国银行业的整体素质。按照商业化、股份制和现代化的要求,分步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进行综合改革。在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制度进行更新的基础上,将有条件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组为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然后将符合条件的公开上市。切实解决当前国有商业银行基层金融机构重复、资源浪费、竞争无序等问题,按照循序渐近的改革思路,第一步按经济区划设置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第二步,根据市场和效益,对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保本点次下的机构网点,下决心予以撤并,从而使机构的设置与经济发展、社会经济资源相吻合,从而夯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基础。
第五,加大股份投资风险的宣传力度与股市监管力度。严密监测股市走向,改善股票二级市场的管理办法,积极防范股市风险,有关部门尤其是证券监管部门要严密监测股市动态,及时引导股市合理走向。对股票发行计划管理建立更严格的监管和制约机制,要研究和制定防止外资进入股市的有效办法。加大对市场违规者的处罚力度,对操纵市场行为、透支行为、内幕交易行为要严厉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第六、打击犯罪,抑制道德风险。继续查处各类金融机构的违规经营和私设外帐,加强现金和储蓄帐户的管理,对各类金融机构的违规行为要严肃处负责人和经手人员,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抑制道德风险,努力清收资产,减少国有资产的损失。
第七、努力发展创新业务,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同时向混业经营的方向发展。我国现在的商业银行还是以传统的存贷款业务为主,而中间业务的收入占银行总收入的比重平均只有5%-6%,高的也不超过10%,而西方国家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占到整个银行业务收入的40%-50%,高的甚至到80%以上。事实上,银行传统业务的风险往往较大,而中间业务多是一些服务性业务,风险很小甚至没有。商业银行也可根据实际状况,发展网络结算,为企业居民个人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投资理财服务等,同时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不断提高经营效益和市场竞争力。混业经营的实质就是多种经营,多种经营也是分散风险的一种好方法,现代金融企业的混业经营应采取控股公司方式来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