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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在司法实践中暴露出民事检察权行使的尴尬与制度上的困难,出现了对民事法官素能最薄弱的基层法院行使民事检察权不充分的问题。从检察监督视角,为最大限度地维护生效民事判决的稳定性和权威性,最大限度地减少案件进入再审程序的目的出发,根据现有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可在一审民事裁判生效前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