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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式法律教育是在20世纪60年代的关国开始的,在此项教学模式发展中展现了巨大的生命力,它以其教学内容上突出的实践性,教学方法上的互动性,教学目标上的能力性,评估方法上的独特性让世界法学教育给予了重要关注。2000年诊所式法律教育开始走进中国,在中国高校的法学专业中开始了西方教育模式吸收、转化的过程,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已经逐步形成中国特色的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但是在改革和前进的道路上还有一系列的问题值得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