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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地区《法理学》教学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也存在着诸多不足:实践指向不足,教学方法陈旧,自身定位缺失。针对上述缺陷,可以从以下方面改进:一、变更教学内容和方法,注重法律思维的培养。二、增强《法理学》教学的实践导向,引入案例教学、模拟法庭模仿、假期社会实践、诊所式教学等先进教学手段。三、结合民族地区的区位、地域优势明确自身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