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增强政府公信力,是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赋予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政府诚信在整个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中居于核心地位,具有根本的引导、推动和示范作用。近年来,淮安市坚持以“政务诚信”为先导,以依法行政、诚信为民为抓手,努力建设一个更具公信力的政府,带动和促进“诚信淮安”建设,为全市的科学发展创造了德政生态。
依法行政是建设诚信政府的重中之重
诚信政府重在依法行政。政府诚信的关键在于能严格执法、依法办事。没有行政领域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政府诚信可言。依法行政是衡量政府诚信的重要标准,是建立诚信政府的必备条件和根本保障。依法行政就是要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确保法律、法规的公正和严肃;明确、归并各职能部门的执法职责与权限,确保执法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认真落实《政务信息公开条例》,“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向社会全面开放政府公共信息,增强政府政策、办事规则和办事结果的透明度;政府相关政策的制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减少政策制定的主观性、随意性和多变性。越是工作重要、事情紧急、矛盾突出,越坚持依法办事,力戒以牺牲政府诚信为代价的违法行为。一句话,一定要坚持依法行政,使政府在全社会确立起诚信为本、取信于民的良好形象。
依法行政方能取信于民。政府真正做到了依法行政,就能保证公共资源使用的公开、公平、公正,就能实现公众利益的最优化,就能取信于民。公众信任是政府的最好政声,唯有取得公众信任,政府政令才畅通无阻,管理才行之有效。政府要以“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宗旨,站在人民利益的高度考虑问题,使政府的一切言行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
着力在依法履职中增强政府的公信力
政府公信作为信誉体系,涉及诸多方面,而坚持依法履职,加强诚信建设,不但是提高政府行政能力的重要内容,而且是政府管理创新的重要任务。淮安市政府注重在依法履职中坚守诚信,在诚信服务中转变职能,倾力打造内诚于心、外信于民的诚信政府。
依法履行诚信服务,做经济发展的促进者。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是政府的第一要务,政府诚信首先体现在维护发展环境、加快发展进程上。淮安的具体做法是重点推进“三大中心”建设:一是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实行“六公开”,即公开审批内容、办事程序、申报资料、审批依据、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坚持“六项制度”,即项目审批直接办理制、承诺办理制、联合办理制、上报办理制、答复办理制、扎口收费制以及外来投资项目“绿色通道”办理制。二是招标投标中心。广泛推行招投标制度,并设立公正统一的交易平台,所有工程承包、土地出让、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重大事项,均纳入中心平台交易。中心还建立起六大系统,加强实时监督。三是软环境投拆中心。中心遵循百姓是天、企业至上、客商为重的理念,直接办理或督促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相关的各类投诉1.7万起,使人民群众和企业对软环境的满意率达99.2%。
依法履行诚信服务,做群众利益的维护者。始终坚持以民为本、维护民利,着力推行“三大举措”:一是多办、办好惠民实事。政府承诺兴办的“4221”工程项目、帮扶困难群体“九大工程”、农村新五件实事等,都不折不扣地得到落实。二是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把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布,实行政务信息、政务活动、政务程序“三公开”。三是坚持公正执法,维护群众利益。重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出台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以及行政执法公示等一系列制度,建立了公平、公正、公开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要求在执法中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
依法履行诚信服务,做市场秩序的监管者。重点抓好“三个环节”:一是倡导行业自律,强化诚信意识。通过各种行业协会,实行有组织的、群众性的行业自律。二是大力选树以“讲诚信、创名优”为特质的企业典型,强化诚信示范,在全社会营造了“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三是广辟监督渠道,强化诚信管理。执法部门全面加强教育、引导和市场监管,同时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几年来,淮安市没有发生一起重大假冒伪劣、坑蒙拐骗事件。
依法履行诚信服务,做社会事业的推动者。突出抓好“三个方面”:一是坚持教育优先,力求机会平等。全市投下巨资,使所有大中小学校的办学条件显著改善,农村初中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改造全面完成,并全面实施九年义务教育。二是关心群众病患,改善卫生条件。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达92.2%,乡镇防保所已基本完成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三类八项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得到有效落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普及率达91%。通过创建,顺利通过国家创建卫生城市的考核验收。三是推进文化繁荣,创建精神家园。新建、改造了乡镇文化站和“农家书屋”,建成了一批精神文明建设标志性工程,极大地丰富了城乡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以健全的政府信用机制确保依法行政
打造诚信政务,建设法制政府,具有根本性、稳定性、长效性的路径是建立、完善相关的制度和机制,由此促使依法行政与诚信服务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淮安市着力从以下四个方面加以强化和完善。
竭诚守信,完善政府信用运行机制。一是加强诚信教育,不断增强全体公务人员的诚信意识,做到悟化于心、融化于行、优化于效、固化于制,自觉当好诚实守信的倡导者、践行者、引领者。二是严守信用准则。在履行行政职能中,坚持“言出有据、说到做到,一诺千金、取信于民”。三是坚持依法施政。一切以法律为准绳,以政策为依据,凡符合规定的群众诉求全力予以支持,凡是群众合法的利益必须保证。坚持行政许可的信赖保护原则,对法人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机关没有发生过撤回或违规改变的现象。
强化监督,完善政府信用约束机制。一是以对行政权力监督为重点,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行政权力的行政监督、党内监督、群众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和使用的监督。二是建立起公共决策咨询听证制度。凡是重大决策、规划以及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都通过听证会、咨询会、社会公示等,认真听取社会各方意见。三是加大对诚信政府建设的监督检查力度。淮安市政府设立了统一的投诉中心,设置了“12345”市长热线电话和市长电子信箱,各工作部门也都成立了举报投诉办理机构,接受和处理人民群众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政、有诺不践等问题的投诉。
透明政务,完善政府信用评估机制。一是从公众普遍关心的切身利益入手。将项目审批、证照办理、指标划拨、检查验收、税费征收等作为公开重点,提高透明度。同时,还逐步建立了重大事项公示预告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社会听证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二是积极探索创立政务公开新形式。开展网上政务公开,提高办事的透明度和效率。三是出台一系列政务公开规章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具有规范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为打造“阳光政府”提供了制度保证。
失信必纠,完善政府信用惩诫机制。一是建立行政过错查纠制度。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公示制和错案追究制,切实做到掌权必负责、用权必受制、侵权必追究,加大违法失信行为的成本。二是全面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普遍推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工作限时制、挂牌保护制等措施。三是制定出台了《淮安市人民政府行政问责暂行办法》,实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问责”。去年以来,全市共对45名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实施了责任追究,其中县处级干部13人。全市针对行风和工作人员态度问题的投诉量下降了32%。
(作者单位:中共淮安市委宣传部、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邹宏仪
依法行政是建设诚信政府的重中之重
诚信政府重在依法行政。政府诚信的关键在于能严格执法、依法办事。没有行政领域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政府诚信可言。依法行政是衡量政府诚信的重要标准,是建立诚信政府的必备条件和根本保障。依法行政就是要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确保法律、法规的公正和严肃;明确、归并各职能部门的执法职责与权限,确保执法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认真落实《政务信息公开条例》,“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向社会全面开放政府公共信息,增强政府政策、办事规则和办事结果的透明度;政府相关政策的制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减少政策制定的主观性、随意性和多变性。越是工作重要、事情紧急、矛盾突出,越坚持依法办事,力戒以牺牲政府诚信为代价的违法行为。一句话,一定要坚持依法行政,使政府在全社会确立起诚信为本、取信于民的良好形象。
依法行政方能取信于民。政府真正做到了依法行政,就能保证公共资源使用的公开、公平、公正,就能实现公众利益的最优化,就能取信于民。公众信任是政府的最好政声,唯有取得公众信任,政府政令才畅通无阻,管理才行之有效。政府要以“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宗旨,站在人民利益的高度考虑问题,使政府的一切言行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
着力在依法履职中增强政府的公信力
政府公信作为信誉体系,涉及诸多方面,而坚持依法履职,加强诚信建设,不但是提高政府行政能力的重要内容,而且是政府管理创新的重要任务。淮安市政府注重在依法履职中坚守诚信,在诚信服务中转变职能,倾力打造内诚于心、外信于民的诚信政府。
依法履行诚信服务,做经济发展的促进者。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是政府的第一要务,政府诚信首先体现在维护发展环境、加快发展进程上。淮安的具体做法是重点推进“三大中心”建设:一是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实行“六公开”,即公开审批内容、办事程序、申报资料、审批依据、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坚持“六项制度”,即项目审批直接办理制、承诺办理制、联合办理制、上报办理制、答复办理制、扎口收费制以及外来投资项目“绿色通道”办理制。二是招标投标中心。广泛推行招投标制度,并设立公正统一的交易平台,所有工程承包、土地出让、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重大事项,均纳入中心平台交易。中心还建立起六大系统,加强实时监督。三是软环境投拆中心。中心遵循百姓是天、企业至上、客商为重的理念,直接办理或督促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相关的各类投诉1.7万起,使人民群众和企业对软环境的满意率达99.2%。
依法履行诚信服务,做群众利益的维护者。始终坚持以民为本、维护民利,着力推行“三大举措”:一是多办、办好惠民实事。政府承诺兴办的“4221”工程项目、帮扶困难群体“九大工程”、农村新五件实事等,都不折不扣地得到落实。二是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把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布,实行政务信息、政务活动、政务程序“三公开”。三是坚持公正执法,维护群众利益。重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出台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以及行政执法公示等一系列制度,建立了公平、公正、公开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要求在执法中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
依法履行诚信服务,做市场秩序的监管者。重点抓好“三个环节”:一是倡导行业自律,强化诚信意识。通过各种行业协会,实行有组织的、群众性的行业自律。二是大力选树以“讲诚信、创名优”为特质的企业典型,强化诚信示范,在全社会营造了“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三是广辟监督渠道,强化诚信管理。执法部门全面加强教育、引导和市场监管,同时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几年来,淮安市没有发生一起重大假冒伪劣、坑蒙拐骗事件。
依法履行诚信服务,做社会事业的推动者。突出抓好“三个方面”:一是坚持教育优先,力求机会平等。全市投下巨资,使所有大中小学校的办学条件显著改善,农村初中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改造全面完成,并全面实施九年义务教育。二是关心群众病患,改善卫生条件。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达92.2%,乡镇防保所已基本完成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三类八项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得到有效落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普及率达91%。通过创建,顺利通过国家创建卫生城市的考核验收。三是推进文化繁荣,创建精神家园。新建、改造了乡镇文化站和“农家书屋”,建成了一批精神文明建设标志性工程,极大地丰富了城乡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以健全的政府信用机制确保依法行政
打造诚信政务,建设法制政府,具有根本性、稳定性、长效性的路径是建立、完善相关的制度和机制,由此促使依法行政与诚信服务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淮安市着力从以下四个方面加以强化和完善。
竭诚守信,完善政府信用运行机制。一是加强诚信教育,不断增强全体公务人员的诚信意识,做到悟化于心、融化于行、优化于效、固化于制,自觉当好诚实守信的倡导者、践行者、引领者。二是严守信用准则。在履行行政职能中,坚持“言出有据、说到做到,一诺千金、取信于民”。三是坚持依法施政。一切以法律为准绳,以政策为依据,凡符合规定的群众诉求全力予以支持,凡是群众合法的利益必须保证。坚持行政许可的信赖保护原则,对法人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机关没有发生过撤回或违规改变的现象。
强化监督,完善政府信用约束机制。一是以对行政权力监督为重点,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行政权力的行政监督、党内监督、群众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和使用的监督。二是建立起公共决策咨询听证制度。凡是重大决策、规划以及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都通过听证会、咨询会、社会公示等,认真听取社会各方意见。三是加大对诚信政府建设的监督检查力度。淮安市政府设立了统一的投诉中心,设置了“12345”市长热线电话和市长电子信箱,各工作部门也都成立了举报投诉办理机构,接受和处理人民群众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政、有诺不践等问题的投诉。
透明政务,完善政府信用评估机制。一是从公众普遍关心的切身利益入手。将项目审批、证照办理、指标划拨、检查验收、税费征收等作为公开重点,提高透明度。同时,还逐步建立了重大事项公示预告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社会听证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二是积极探索创立政务公开新形式。开展网上政务公开,提高办事的透明度和效率。三是出台一系列政务公开规章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具有规范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为打造“阳光政府”提供了制度保证。
失信必纠,完善政府信用惩诫机制。一是建立行政过错查纠制度。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公示制和错案追究制,切实做到掌权必负责、用权必受制、侵权必追究,加大违法失信行为的成本。二是全面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普遍推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工作限时制、挂牌保护制等措施。三是制定出台了《淮安市人民政府行政问责暂行办法》,实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问责”。去年以来,全市共对45名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实施了责任追究,其中县处级干部13人。全市针对行风和工作人员态度问题的投诉量下降了32%。
(作者单位:中共淮安市委宣传部、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邹宏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