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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我国连亏2年、3年又扭亏的106家上市公司为样本,通过构建模型,进行实证检验,总结出对亏损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实证研究的结论,亏损年公司在亏损年利用经营活动应计利润调减净利润,大亏一把,在扭亏年利用经营活动应计利润调增利润,实现扭亏为盈,避免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指出盈余管理实质上违背了中立性原则,会误导利益关系人的相关决策,阻碍资本市场的发展,并提出几点建议以缩小其空间范围,以便为证券监管提供经验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