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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为深入贯彻落实《监督法》,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作用,日前,山阳人大推进监督方式创新,对2014年度对"一府两院"工作评议反馈意见和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动真格,专题进行专项督查督办。本次督办检查严格按照《山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评议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对2014年度县人大开展评议的部门(县政府扶贫、民政、发改、国土、文广、统计、司法、质监8个部门)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