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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讨论妊娠合并心脏病的诊断。方法根据患者临床表现结合检查结果进行诊断并鉴别。结论若孕前已知有心脏病病史,当然不存在诊断问题。但有些患者无自觉症状,孕前未就医。而且妊娠引起心血管系统的生理性改变,也可致心悸、水肿、心脏轻度增大、心脏杂音等体征以及X线、心电图改变,从而增加妊娠合并心脏病的诊断困难。自觉症状不一定能确切反映客观病情,还要根据:病史、病因、病程、X线检查、心电图、超声心动图及其他检查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