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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学生学业评价主要有两种模式,即着眼于课程本身的教材学习评价模式和课程内外学习行为相结合的“知行合一”模式。两种模式各有优点和缺陷。单纯的课程学习考核模式着重于对教材相关知识和能力的考评,不能反映出道德和法律等社会规范学习的实践性特征;“知行合一”模式的考核指标难以操作化,且容易混淆德育工作考核和课程考核,导致评价泛化。两种模式都以定量评价、标准化评价和终结性评价为基本导向。而只有以定性评价、个性化评价和发展性评价弥补定量评价、标准化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的不足,才能优化《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