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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是“科学消费”,一时间,报刊上关于科学消费的文章铺天盖地,很多专家、学者及形形色色的有识之士都来出谋划策,给老百姓上课,从各个方面指导我们应该怎样消费才算科学。
对“科学消费”,人人心向往之。在如今这社会大环境下,有时是想科学也科学不起来啊!原因很简单:“诚信危机”,消费者被骗怕了。近年来,假冒伪劣泛滥,弄得“一街的假货”,让人时刻担心“吃毒米”、“服毒药”、“喝假酒”、“穿Y衣”、“住危楼”、“坐问题车”……消费者无时无刻不在猜疑、警惕、设防着,成天提心吊胆,该如何“科学消费”?再比如售后服务,商品卖出前,商家的承诺简直说的比唱的还好听,“包修”、“包退”、“包换”,甜言蜜语哄你掏钱。可一旦钱进了货主的腰包,除了“包”你跑冤枉路,“包”你生闷气外,别的什么都不“包”。至于定协议、签合同就跟闹着玩儿似的,压根儿就没想过要认真践约,严肃的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书往往成为一张废纸。如今人们似乎已经对充斥在周遭的坑蒙拐骗习以为常,不少人甚至对牟其中、何阳之流以骗为能的所谓“能人”颇为心仪,以至形成一种谁能吹、谁会骗谁的本事就大的社会氛围……凡此种种,归根到底是缺乏“诚信”的表现。所以,加入WTO后,在我国最急需与世界“接轨”的是什么的问题上,有人说是法律法规,有人说是价格,有人说是观念……而我则认为,当务之急是重构“契约精神”。
一个社会,如果缺乏起码的“诚信”,经济生活肯定不正常。当前,不但经济纠纷陡增,经济官司不断,而且假冒伪劣商品伤人甚至“杀人”的悲剧也接连上演。据有关资料显示,老百姓手里的钱不少,市场潜力也很大,可近年来政府为了刺激消费可以说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为什么总不奏效呢?个中原因固然复杂,但人们怕受骗上当,不可否认也是一个重要原因。比如买房买车,一出手就是好多万,往往要倾其十数年的积蓄,如果不幸遇上“价格欺诈”或“质量欺诈”,不仅经济上承受不了,精神上也实在拖累不起。所以,百姓选择紧捂钱袋也实属无奈之举。
有市场,就可能有奸商。打假、维权光靠呼吁肯定不行,靠严厉打击也解决不了根本的问题,靠老百姓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显然更不是办法,不可能人人成为全才专家。其实,在这里政府有充足的用武之地:设计一个好的制度,建立一种机制,来约束并杜绝制假、售假、欺诈与谎言。说到这里我想起一本外国经济学著作中记述的一件事:17—18世纪英国运送犯人到澳洲,起初按上船时犯人的人数给船主付费。不少船主为了牟取暴利,便不顾犯人的死活,每船运送人数过多,致使生存环境恶劣,加之船主克扣犯人的食物,囤积起来以便到达目的地后卖钱,结果使得大部分犯人在中途就死去。更残忍的是,有的船主有时一出海就把犯人活活扔进海里。英国政府极欲降低犯人死亡率,也采取了不少措施,但均不奏效。如加强医疗措施,多发食物改善营养,就会增加运输成本,同时也无法抑制船主的谋利私欲;如在船上派遣管理人员监视船主,除了大大增加政府开支外,也难以保证派去的监管人员在暴利的诱惑下不与船主沆瀣一气。不过,后来英国政府还是找到了提高犯人成活率的办法:政府重新规定,按到达澳洲活着下船的犯人的人数付费。此规定一出,船主们于是绞尽脑汁,千方百计地努力让更多的犯人活着到达目的地。犯人死亡率一下降低很多,最低时只有1%,而过去最高时曾高达94%。这充分说明了制度设计、制度激励的重要和有效性。好的制度能够自行“区别真伪”,自行提供让人们诚实守信的引导与激励。
无独有偶,近日朋友出差新加坡归来讲到一件事也颇有意义。新加坡人对付奸商的办法很简单,让其“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外来游客在新加坡一下飞机,就会马上收到一张由新加坡旅游促进会精心设计的“家丑外扬”的“黑名单”。该名单上注明了该国所有的不合格商店,据此,你完全可以放心不会买到假冒伪劣商品,也不用担心会挨宰。如果你发现哪家商店有坑害消费者的行为,可向该国专门负责游客上诉的法庭起诉,经调查属实,游客不仅立即会获得赔偿,而且该店肯定会出现在“黑名单”上。
如果说英国的做法在我们的现实中还不是很容易实现的话(因为制度设计毕竟是一个渐进的有待时日的过程),那新加坡的做法其实是完全可以拿来就用的。当然我们国家大,全盘照搬不一定适合,但每一个地方如一个市或县搞一个“黑名单”,大概是行得通的。果如此,我想应该比什么“科学消费”还“科学”,还令人放心。□
对“科学消费”,人人心向往之。在如今这社会大环境下,有时是想科学也科学不起来啊!原因很简单:“诚信危机”,消费者被骗怕了。近年来,假冒伪劣泛滥,弄得“一街的假货”,让人时刻担心“吃毒米”、“服毒药”、“喝假酒”、“穿Y衣”、“住危楼”、“坐问题车”……消费者无时无刻不在猜疑、警惕、设防着,成天提心吊胆,该如何“科学消费”?再比如售后服务,商品卖出前,商家的承诺简直说的比唱的还好听,“包修”、“包退”、“包换”,甜言蜜语哄你掏钱。可一旦钱进了货主的腰包,除了“包”你跑冤枉路,“包”你生闷气外,别的什么都不“包”。至于定协议、签合同就跟闹着玩儿似的,压根儿就没想过要认真践约,严肃的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书往往成为一张废纸。如今人们似乎已经对充斥在周遭的坑蒙拐骗习以为常,不少人甚至对牟其中、何阳之流以骗为能的所谓“能人”颇为心仪,以至形成一种谁能吹、谁会骗谁的本事就大的社会氛围……凡此种种,归根到底是缺乏“诚信”的表现。所以,加入WTO后,在我国最急需与世界“接轨”的是什么的问题上,有人说是法律法规,有人说是价格,有人说是观念……而我则认为,当务之急是重构“契约精神”。
一个社会,如果缺乏起码的“诚信”,经济生活肯定不正常。当前,不但经济纠纷陡增,经济官司不断,而且假冒伪劣商品伤人甚至“杀人”的悲剧也接连上演。据有关资料显示,老百姓手里的钱不少,市场潜力也很大,可近年来政府为了刺激消费可以说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为什么总不奏效呢?个中原因固然复杂,但人们怕受骗上当,不可否认也是一个重要原因。比如买房买车,一出手就是好多万,往往要倾其十数年的积蓄,如果不幸遇上“价格欺诈”或“质量欺诈”,不仅经济上承受不了,精神上也实在拖累不起。所以,百姓选择紧捂钱袋也实属无奈之举。
有市场,就可能有奸商。打假、维权光靠呼吁肯定不行,靠严厉打击也解决不了根本的问题,靠老百姓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显然更不是办法,不可能人人成为全才专家。其实,在这里政府有充足的用武之地:设计一个好的制度,建立一种机制,来约束并杜绝制假、售假、欺诈与谎言。说到这里我想起一本外国经济学著作中记述的一件事:17—18世纪英国运送犯人到澳洲,起初按上船时犯人的人数给船主付费。不少船主为了牟取暴利,便不顾犯人的死活,每船运送人数过多,致使生存环境恶劣,加之船主克扣犯人的食物,囤积起来以便到达目的地后卖钱,结果使得大部分犯人在中途就死去。更残忍的是,有的船主有时一出海就把犯人活活扔进海里。英国政府极欲降低犯人死亡率,也采取了不少措施,但均不奏效。如加强医疗措施,多发食物改善营养,就会增加运输成本,同时也无法抑制船主的谋利私欲;如在船上派遣管理人员监视船主,除了大大增加政府开支外,也难以保证派去的监管人员在暴利的诱惑下不与船主沆瀣一气。不过,后来英国政府还是找到了提高犯人成活率的办法:政府重新规定,按到达澳洲活着下船的犯人的人数付费。此规定一出,船主们于是绞尽脑汁,千方百计地努力让更多的犯人活着到达目的地。犯人死亡率一下降低很多,最低时只有1%,而过去最高时曾高达94%。这充分说明了制度设计、制度激励的重要和有效性。好的制度能够自行“区别真伪”,自行提供让人们诚实守信的引导与激励。
无独有偶,近日朋友出差新加坡归来讲到一件事也颇有意义。新加坡人对付奸商的办法很简单,让其“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外来游客在新加坡一下飞机,就会马上收到一张由新加坡旅游促进会精心设计的“家丑外扬”的“黑名单”。该名单上注明了该国所有的不合格商店,据此,你完全可以放心不会买到假冒伪劣商品,也不用担心会挨宰。如果你发现哪家商店有坑害消费者的行为,可向该国专门负责游客上诉的法庭起诉,经调查属实,游客不仅立即会获得赔偿,而且该店肯定会出现在“黑名单”上。
如果说英国的做法在我们的现实中还不是很容易实现的话(因为制度设计毕竟是一个渐进的有待时日的过程),那新加坡的做法其实是完全可以拿来就用的。当然我们国家大,全盘照搬不一定适合,但每一个地方如一个市或县搞一个“黑名单”,大概是行得通的。果如此,我想应该比什么“科学消费”还“科学”,还令人放心。□